平倭冢记碑,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西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1982年3月25日,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包含一座石刻及其他部件。[1]
平倭冢记碑,记述明朝嘉靖38年夏天,兵备副使刘景韶平定倭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