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平江通讯处旧址
(重定向自平江惨案遗址)
新四军平江通讯处旧址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嘉义镇上街33号,是1938年2月至1939年6月新四军平江通讯处驻地和平江惨案事件的发生地。[1] [2]
平江惨案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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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湖南省平江县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9年 |
编号 | 8-0661-5-145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7日 |
1983年列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以“平江惨案遗址”的名称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建筑
编辑始建年代不详,通讯处设立时为两间铺面,西间为“天和号”杂货铺;东间为“亿昌药号”。
旧址属于临街商铺市木构建筑,占地530平方米,上下两层,房间26间。一楼临街为拆装式门窗,二楼为固定格子窗。二楼进深大于一楼,以立柱、良、枋为骨架,嵌入板墙。 [4]
历史
编辑1938年2月,新四军第一支队第一团从平江嘉义镇出发,赴江南抗日前线。部队离开平江时,在此设立了新四军第一支队第一团平江留守处,后来改为通讯处,用来掩护中共湘鄂赣特委进行工作[5]。
1939年6月初6月12日,国民党武装第二十军特务营营长何学植以破路抗战就地驻扎为名,封锁通讯处,袭击杀害涂正坤,抓捕罗梓铭、曾金声、吴贺泉、吴渊、赵绿吟后杀害。即为“平江惨案”。[6]
参考
编辑- ^ 新四军平江通讯处旧址-岳阳市情网. [2020-09-17].[失效链接]
- ^ 新四军平江通讯处旧址-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09-17].
- ^ “平江惨案遗址”和“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成功上榜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0-09-17].
- ^ 周用金; 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文化遗产图典. 长沙: 岳麓书社. 2008. ISBN 978-7-80761-040-3. OCLC 412196230.
- ^ 中共岳阳地委党史办,中共平江县委党史办编. 平江惨案资料汇编. 平江. 1985.05: 40.
- ^ 雷国珍主编;刘华清,龚永爱副主编. 湖南党建90年 上.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1.07: 152–154. ISBN 978-7-5438-76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