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歷史上的行政機關

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广西革委会,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及之后一段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高行政机构。[1]

历史 编辑

1967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决定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由韦国清负责领导革筹小组工作。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1968年8月20日批准,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设委员135人,常委29人,副主任12人。1970年4月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

历任领导 编辑

前期 编辑

后期 编辑

参考 编辑

  1.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