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五项原则

建国五项原则印尼语Pancasila印尼语发音: [pantʃaˈsila] ),音译为潘查希拉,为首任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卡诺于1945年6月所提出,政党的成立须要符合建国五项原则。建国五项原则为印尼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

印尼国徽中间的盾章代表了建国五项原则。1987年发行的一张海报在国徽图案下方说明了五项原则所对应的图案。
1945年6月苏卡诺关于潘查希拉的演讲

“潘查希拉”,词源来自梵语पञ्च शीला(pañca-śīla)。

印尼邮票上的潘查希拉(1965)

内容 编辑

建国五项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内容 原文 图案
1 信奉独一无二的神明(必须有宗教信仰 Ketuhanan yang Maha Esa  
2 正义和文明的人道主义 Kemanusiaan yang Adil dan Beradab  
3 印度尼西亚的团结统一(民族主义 Persatuan Indonesia  
4 代议制和协商的明智思想指导下的民主(民主主义 Kerakyatan yang Dipimpin oleh Hikmat Kebijaksanaan dalam Permusyawaratan/Perwakilan  
5 为全体印度尼西亚人民实现社会正义 Keadilan Sosial bagi Seluruh Rakyat Indonesia  

应用 编辑

现时印尼的主要政党均是以建国五项原则作为主流价值,但政党对是否此原则维持作为政党组织的统一标准有分歧,批评及反对者则指这个原则排除不认同的政党参与政治,或不容许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参与政治及加入政党。

另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