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革泰郡王弘春(1703年10月11日—1739年3月3日),恂勤郡王允禵长子,生母为侧福晋员外郎明德之女舒舒觉罗氏泰郡王系第一代。

弘春

清朝(泰郡王)一任
爵位 郡王
籍贯 右翼近支镶蓝旗第四族
族裔 满族
旗籍 镶蓝旗
出生 1703年10月11日
逝世 1739年3月3日
亲属 父:恂勤郡王允禵
子:永信常安保永豫常庆保永朔、头等侍卫永晋永塔

生平 编辑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九月初一日子时出生,雍正元年正月(1723年)受封为固山贝子。雍正二年五月(1724年)被革除爵位。雍正四年复封奉恩镇国公,世宗因其向来为人尚属小心勤谨而屡加恩眷,弘春由奉恩镇国公累迁至郡王,弘春便变得无所忌惮、不顾自己的行为举止,并且开始在办理该旗事务时发生种种舛错。雍正十二年(1734年)八月降为固山贝子,照旧管理銮仪卫衙门事务,冀其悔过自新。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刚登极的乾隆帝革除其贝子爵位,并且不允许其出门。乾隆四年(1739年)正月去世,虚龄三十七岁。

家族 编辑

妻妾 编辑

  • 嫡妻瓜尔佳氏,子庆德之女
  • 妾王氏,常明之女
  • 妾崔氏,普叶礼之女。
  • 妾乌苏氏,副都御史敦拜之女,满洲正蓝旗人。原为泰郡王侧福晋,惟因弘春被革爵而降等,失去侧福晋头衔。

子女 编辑

  • 子宗室永晋。妻唐佳氏(父内务府正白旗汉军、内务府庆丰司员外郎、九江关监督唐英 (清朝督陶官))。

参考文献 编辑

弘春
泰郡王世系
清圣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1703年10月11日逝世于:1739年3月3日
王室头衔
新头衔 泰郡王
任职期间:1723年-1724年
1726年-1735年
封爵废除
王位觊觎者
前任:
身前未能复封
— 名义上的 —
泰郡王继承人
任职期间:1735年-1739年
继任:
长子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