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琮(?—?),贝州武城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唐朝官员。

生平 编辑

张虔雄子。张文琮喜欢著书,笔不离手。子弟劝止,他说:“我喜欢如此,不觉得倦怠。”贞观年间,为治书侍御史,转任亳州刺史。为政清简,百姓得安。永徽初年,献《太宗文皇帝颂》,唐高宗下制书褒美,赐绢百匹,拜户部侍郎。其弟张文瓘水部员外郎,按制度兄弟不许同在台阁,于是张文瓘出任云阳县令。房遗爱是他的从母弟(姨表弟),获罪,贬为房州刺史,张文琮作诗为他饯行。房遗爱伏诛,张文琮连坐贬为建州刺史。建州境内崇尚淫祀,不立社稷。张文琮下教书:“春秋二社本于农,惟独建州,废而不立。礼典阙失,何以观风俗?近年已来,田亩荒芜不熟,难道不是因为不祭先农所致吗!神在于敬,可以致福。”于是公布法度条令,始建社稷祀场,百姓欣悦地施行了。在任上去世。有文集二十卷。其子张戬张锡

子孙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