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宝(1961年12月—),男,湖北公安人,中国民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
张新宝生于湖北省公安县,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3年间在美国雪城大学学习侵权行为法,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张新宝1986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职,担任过《法学研究》编辑、副编审和编审(研究员),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同年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担任民法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