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山(1911年—1996年),原名张鸿毓,字秀山,曾名张绍武陕西省神木县桃柳沟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早年参加学生运动,参加宁夏骑兵第四师等负责兵运,后率领甘肃警备第三旅武装起义。此后担任红二十六军第二团步兵连连长、骑兵团政委、第四十二师政委、第四十二师党委书记。1935年,担任任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宣传部部长[1]。1936年,担任红军独立第二师政委[2]抗日战争期间,担任中共神府特委书记、中共绥德特委书记等;1943年,任西北党校校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中共松江省工委书记兼东北人民自治军松江军区政委,中共松江省委书记等[3]。1949年,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东北人民政府委员兼东北局职工委员会书记。1954年,因高饶反党集团案而撤职[4]。1979年,担任国务院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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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陕北革命根据地创建者之一——张秀山. 榆林新闻网. [201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4). 
  2. ^ 纪念张秀山同志诞辰一百周年. 黄土情谊会. [2012-04-27]. [失效链接]
  3. ^ 高岗五虎将之首张秀山:冤屈至死也没等来一个说法. 人民网. [201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2). 
  4. ^ 林蕴晖. “五虎上将”张秀山的一桩“罪证”. 炎黄春秋. [201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