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人(1893年3月19日—1928年2月8日),乳名友表,学名慕翰,别号秋莼浙江诸暨人,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张秋人早年曾就读于绍兴越材中学宁波崇信中学。1921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前往湖南省立三师任英语教员,并于1923年当选共青团中央候补委员。其后曾任中共上海地方兼区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团江浙皖区兼上海地方执委会秘书,并补选为共青团中央委员。1926年来到广州任《政治周报》编辑。后前往黄埔军校担任教官。1927年四·一二事件后回到上海,又出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1927年9月28日在杭州被捕,1928年2月8日被处死。[1]

张秋人厌恶童养媳制度,没有与童养媳钱芬花(后来改名钱希均)结婚,但引导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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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秋人. 绍兴市档案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