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佐(16世纪—17世纪),子襄东斋河南开封府祥符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张元佐是万历八年进士张有德之子,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中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获授户部主事监督临清钞关,拒绝兴建魏忠贤生祠堂;转任吏部,审判魏珰逆案,之后请假回乡,捐出金钱制造火药防备流寇。回京补任考功司郎中,在官署屏风上写下:“天地放在头上,君父放在心上。受一钱不值一钱,损一人不如一人。”累迁兵部右侍郎出镇昌平,因病告归去世,追赠兵部尚书,赐祭葬,入祀乡贤祠[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光绪《祥符县志·卷十五·人物志》:张元佐,字子襄,号东斋,有德子,弱冠登贤书,天启乙丑进士。文名藉甚,筮仕户部主事,督临清钞关,时魏珰祠堂遍海内,元佐耻阿附,临清祠卒无元佐名;寻改吏部,掌定魏珰逆案,请假回里。值流氛孔炽,元佐捐金造火药等物送城头以备战守;起补考功郎,掌大察案,自署于屏云:“天地放在头上,君父放在心上。受一钱不值一钱,损一人不如一人。”累迁兵部右侍郎,出镇昌平,以身系国家危,后以积瘁告归遂卒,赠兵部尚书,赐祭葬,崇祀乡贤。 见《明史》
  2. ^ 光绪《祥符县志·卷四·选举表》:(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举人)……张元佐

参考文献 编辑

  • 光绪《祥符县志》·卷四·选举表
  • 光绪《祥符县志》·卷十五·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