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孙振 (崇祯进士)

张孙振直隶霍山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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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进士。授浙江归安县知县,迁兵部主事,擢监察御史,时称“天下第二清官”。晋太仆寺卿[1][2]

任御史期间,曾巡按山西,河南道监察御史,因请托提学佥事袁继咸不遂,遂诬陷弹劾继咸,致其下狱[3]。帝命逮继咸,责成巡抚吴甡回奏。吴甡夸赞袁继咸,斥责张孙振。诸生随囚车至京师,伏阙喊冤,袁继咸也列上张孙振请属状及其赃贿等事。张孙振因此谪戍,袁继咸复官。[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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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220》:(马)士英独握大柄,内倚中官田成辈,外结勋臣刘孔昭、朱国弼、柳祚昌,镇将刘泽清、刘良佐等,而一听大铖计。尽起逆案中杨维垣、虞廷陛、郭如暗、周昌晋、虞大复、徐复阳、陈以瑞、吴孔嘉;其死者悉予赠恤,而与张捷、唐世济等比;若张孙振、袁弘勋、刘光斗皆得罪先朝,复置言路为爪牙。朝政浊乱,贿赂公行。四方警报狎至,士英身掌中枢,一无筹画,日以锄正人引凶党为务。
  2. ^ 《明史·卷275》:明年正月,学龙奉诏拟周锺、光时亨等各加一等,潘同春诸臣皆候补小臣,受伪无据,仍执前律。当是时,马、阮必欲杀周锺。学龙欲缓其死,谋之次辅王铎,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请停刑。铎即拟俞旨,褒以详慎平允。士英闻之大怒,然事已无及。大铖暨其党张捷、杨维垣声言欲劾学龙,学龙引疾。命未下,保国公朱国弼、御史张孙振等诋其曲庇行私,遂削籍。
  3. ^ 《明史·卷294》
  4. ^ 《明史·卷277》:而巡按御史张孙振以请属不应,疏诬继咸赃私事。帝怒,逮继咸,责甡回奏。甡贤继咸,斥孙振。诸生随至都,伏阙诉冤,继咸亦列上孙振请属状及其赃贿数事。诏逮孙振,坐谪戍;继咸得复官。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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