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 (成化进士)

明朝成化進士

张宪(1446年—1511年),字廷式,号省庵江西饶州府德兴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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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江西乡试第三十五名。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进士。刑部观政,授吏部考功司主事,历员外、郎中,弘治三年(1490年)二月升山东左参政,在任五年,八年三月升浙江右布政使,十年八月擢顺天府尹,十四年六月以工部右侍郎督易州山厂柴炭。正德初兼左佥都御史,巡视浙江盐法,正德元年(1506年)十一月以三品九年秩满,升右都御史,仍整理两浙盐法。三年十二月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四年十二月改任南京礼部尚书,刘瑾当权,在次月勒令致仕[1]。刘瑾被诛,正德五年九月起复南京工部尚书,六年二月二日卒于任上,享年六十六。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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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张伯良。祖父张贵承。父亲张崇惠[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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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宏《明故资政大夫南京工部尚书张公墓志铭》
  1. ^ 《江西通志·卷九十》:张宪,字廷式,德兴人。成化进士,授考功主事,历郎中,凡十有四年,廉慎公勤如一日。升山东左叅政,行部所至兴废典释冤系。升浙江布政使,阅库藏主吏报羡银若干封识表之。积官工部右侍郎,总理易州山厂,止用公差例,日廪五升,省八郡常供之馈簿书,关防宿蠧十去七八,还莅部事。㑹武宗即位,诸边告急,户部言盐法久壊,请遣重臣厘正,遂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以行亲历诸场炎瘴,无所避事,且就绪刘瑾专权,议革巡抚。召还越二年,改南京都察院陞南京礼部尚书。瑾终恶其不附巳,月余内批致仕。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