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曰韬(1486年—1524年),字席珍,号友松福建兴化府莆田县黄石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张曰韬
大明河南道监察御史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席珍,号友松
出生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十一月十九日
逝世嘉靖三年(1524年)
配偶娶吴氏
亲属张英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举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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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好学,长大后闻名乡里,曾与同学游九鲤湖,题《九鲤湖》诗:“不识湖中景,今朝得胜游”。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三百十三名,三甲一百四十五名进士。礼部观政,授常州府推官。当时江彬纵容其党羽横行州县。曰韬立刻向巡按御史告状[1]

嘉靖二年(1523年),召试河南道监察御史[2]。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明世宗通知礼部,十六日为父母上册文、祭告天地、宗庙、社稷,群臣哗然。十五日,与毛玉杨淮等二百二十九人相率伏哭左顺门,被杖打,不久伤重而死。隆庆初年,追赠光禄寺少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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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遵信;祖父张华玉;父张宏盛,义官。母吴氏。慈侍下。兄张良益、张俨时、张曰旦、张曰霁。

张英,嘉靖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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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张曰韬,字席珍,莆田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常州推官。武宗南巡,江彬纵其党横行州县。将抵常州,民争欲亡匿。时知府暨武进知县咸入觐,曰韬兼绾府县印,召父老约曰:“彬党至,若等力与格。”又释囚徒,令与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党果累骑来。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岁灾,物力大屈,无可啖若曹。府中惟一张推官,一钱不入,即欲具刍秣,亦无以办。”言已,彬党疑有他变,乃稍退,驰使告彬。曰韬即上书巡按御史言状。御史东郊行部过常州,谓曰:“事迫矣,彬将以他事缚君。”命曰韬登己舟先发,自以小舟尾之。彬党果大至,索曰韬,误截御史舟。郊使严捕截舟者,而阴令缓之。其党恐御史上闻,咸散去,曰韬遂免。彬亦戒其党毋扰,由是常以南诸府得安。
  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七》:嘉靖二年五月,选授行人邓显麟、谭缵、郭希愈、杨瑞、刘谦亨、诉中王文、张曰韬、知县陈逅、逋鈜、陈相、杜民表、张濂、徐锦、进士仲选、王璜、叶奇俱试监察御史;逅显麒浙江道、曰韬河南道、缵江西道、鈜相湖广道、民表瑞云南道、希愈贵州道、濂山西道、谦亨山东道、璜陕西道、奇广西道、文南京浙江道、锦南京广东道、选南京广西道。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世宗即位,召为御史。杨廷和等之争织造也,曰韬亦上言:“陛下既称阁臣所奏惟爱主惜民,是明知织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犹不已,实由信任大臣弗专,而群小为政也。自古未有群小蒙蔽于内,而大臣能尽忠于外者。崔文辈二三小人尝浊乱先朝,今复蒙惑圣衷,窃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加斥逐哉?臣闻织造一官,行金数万方得之。既营之以重赀,而欲其不责偿于下,此必无之事也。”帝不能用。席书以中旨拜尚书,曰韬与同官胡琼各抗疏力争。既受杖,犹占疏劾奸人陈洸罪。未几,竟死。隆庆初,追赠光禄少卿。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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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出自《明史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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