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栾(1461年—1517年),字叔乔,号固斋,江西饶州府德兴县人,民籍。

张栾
大明南京刑部四川司员外郎
籍贯江西饶州府德兴县
出生天顺五年辛巳十二月初九日
逝世正德十二年丁丑五月四日
配偶娶汪氏
亲属长子张爵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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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诗经》,行十九,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八年(1495年)江西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年四十八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八十七名,第二甲第四十五名进士[1]。授刑部云南司主事,刑部尚书刘璟为迎合权阉刘瑾,劾奏本部员外郎王尚宾年老、主事张栾、郁采俱才力不及,张栾被贬为凤阳府教授[2]。刘瑾死后,起升归德府同知,署开封府事,修筑城池,抵御流寇有功,正德八年(1513年)春被举荐出任柳州府知府,赴任不久,丁母忧去职,十一年服阕赴部候选,十二年二月升南京刑部四川司员外郎,五月四日病卒,年五十七。所著有《太极图解》[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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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贵熊。祖张崇器。父张尚先。母董氏,继母吴氏。慈侍下,兄棨、槩、楘、椉、弟蘽、〔昭木〕、集、桇、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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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宏《明故南京刑部四川司员外郎张君墓志铭》
  1.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正德五年二月,刑部尚书刘璟等劾奏本部员外郎王尚宾年老、主事张栾、郁采俱才力不及,乞调黜。吏部议覆:尚宾令致仕、栾采俱降教授,栾凤阳府、采大名府。璟素暗劣,既为尚书,刘瑾每面诟其无能,璟惧甚,求以自解,遂有此奏。瑾喜谓璟能督其属,璟由是安于位。而三人者皆得罪。后采以御流贼城陷死之,朝廷嘉其节,赠光禄寺少卿,仍录其子为太学生。
  3. ^ 《江西通志》:张栾字叔乔,德兴人。正德进士,授刑部主事。㑹瑾用事,左迁凤阳教授。瑾败,起归德同知,署开封府事,筑城御宼有功,以荐知柳州府,升南京刑部员外。所著有《太极图解》。费文宪摘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