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璚是宣德七年(143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八年(1433年)癸丑科会试中副榜,授黄县训导,升淮王府纪善。他侍奉双亲孝顺,行丧事照足礼仪,蔬食六年,住在坟墓附近,早晚都前往墓所跪拜哭泣,让人感动,家居二十年,没有公事也不入官府。儿子张蓥为正统十三年进士[1][2]。
- ^ 1.0 1.1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四·人物三》:举人……明……(宣德)七年壬子科 谢珤榜……张璚 宋府志本传【云】字端玉,居郡南城,宣德八年以进士乙榜授山东黄县训导,升淮府纪善;璚事亲孝,居丧尽礼,蔬食六年,所居近墓,旦夕至墓所跪拜涕泣,闻者感动,家居二十年,非公事不入城府。案郡南城为今娄境。……以上府学
- ^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二十卷·仕绩十一》:张蓥,字廷器,华亭人。父璚,宣德八年进士乙榜,官淮府纪善,有孝行。蓥,正统十三年进士……
-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二十卷·仕绩十一
-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二·人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