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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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庆(1944年3月),男,陕西临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研究员。中共第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曾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维庆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期
2003年3月—2008年3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4年3月
陕西省临潼
籍贯中国陕西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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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大学毕业后,张维庆被分配到属国家级贫困县山西省保德县工作;并在山西工作了24年。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历任保德县小学教员,公社团委副书记,保德县共青团委书记,县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后调到长治市下辖的壶关县,任县委书记。1982年,张维庆被提升为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仅一年后,又被攫升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时年39岁;1985年,当选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同时出任省委宣传部部长;于1993年至1994年间,再度出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4年9月,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从此仕途停滞不前;直到1998年3月,已在副省部级职位上“苦熬”十五年的张维庆,终于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被任命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成为朱镕基的“内阁”成员。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上通过的国务院组成机构改革方案,将该机构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张维庆被任命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1]

2007年8月,还未届满的张维庆,被免去了国家计生委中共党组书记的职务,改任党组成员,显示即将退休。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张维庆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并出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2013年全国政协换届,其领导成员必需是1945年后出生,张维庆因其为1945年前出生不再继续担任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退休。[2]

2010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的一次分组讨论会上,张维庆针对当前中国官场的不正之风提出了八条建议。在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讨论。中国各大网站,如新华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浪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同时转载了这一报道。其中,有媒体评价“张维庆有26年高官经历,对官场相当熟悉;所列举的官场不正之风及纠偏建议,自然入木三分”。[3]

媒体总结张维庆的八条意见,

  • 其一,公权私化,滋生腐败,权钱交易利益链未斩断。
  • 其二,任人唯亲,触目惊心,官卖官严重。
  • 其三,明规则潜规则双轨运行。
  • 其四,领导考察下基层,难听到真实情况。
  • 其五,接待方式,规格过高;迎来送往成经济政治负担。
  • 其六,各种会议,越开越多;大家都不敢讲心里话。
  • 其七,秘书班子有“八股”习气,咬文嚼字。
  • 其八,指导工作,全凭讲话。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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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2号). 中国人大网. [2021-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0). 
  2. ^ 张维庆简历.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10). 
  3. ^ 推荐"张维庆建议". 新文化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政协常委张维庆批官场不正之风:说真话越来越难.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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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前任:
陈邦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2008年3月-2013年3月
继任:
贾治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彭珮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1998年3月-2003年3月
继任:
张维庆(自己)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前任:
张维庆(自己)
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03年3月-2008年3月
继任: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