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鼎 (成化丙戌进士)
张鼎(1431年—1495年),字大器,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今属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张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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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右侍郎 | |
籍贯 | 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宁县 |
字号 | 字大器 |
出生 | 宣德六年(1431年) |
逝世 | 弘治八年(1495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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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陕西乡试第五十五名。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七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成化十一年(1475年)出为山西太原府知府[1],政绩卓著,深得民心,九载考满,于成化十九年(1483年)陞山西右参政,恐失太原民望,仍命管府事[2],转左,历河南按察使,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召为户部右侍郎。以病乞归。弘治八年(1495年)卒,朝廷赐祭葬如例[3][4]。
家族
编辑参考
编辑- ^ (明)张慎言、关廷访《太原府志·卷十六》:张鼎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人进士以刑部员外郎任历户部右侍郎。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三》:成化十九年八月庚寅 升山西太原府知府张鼎为布政司右参政仍管府事先是巡抚都御史边镛等奏鼎历任年久深得民心兹将九载考满例当去任恐失群望乞量推方面官俾仍管府事从之。
- ^ 《山西通志·卷八十八》:张鼎,字大器,陕西咸宁人。成化间以进士知太原府。鼎受业薛文清,与闻性命之指。莅太原,豪黠孟氏挟其家人,暴里中,鼎按以法。指挥董敬诬人下狱已论毙,鼎廉其枉,出之。后历官户部右侍郎。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弘治八年十二月壬子 养病户部右侍郎张鼎卒。鼎字大器,狭西咸宁县人。成化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太原府知府,山西左右参政,河南按察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召为户部右侍郎,以疾乞归,至是卒。讣闻,赐祭葬如例。鼎幼受业于河东薛文清公,有理学名。知太原有惠政,民怀之。至巡抚保定,则令各府沿路筑墙,冀御盗贼冲突,修缮烦劳,民颇怨谤,故召为侍郎,而人不以为德举云。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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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鸣凤 |
山西太原府知府 成化十一年(1475年)上任 |
继任: 尹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