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象中心热带气旋等级[1]
等级 风速
超强台风 ≥51.4米每秒(≥16
≥185公里每小时
强台风 41.7–51.3米每秒(14–15级)
150–184公里每小时
台风 32.8–41.6米每秒(12–13级)
118–149公里每小时
强热带风暴 24.5–32.7米每秒(10–11级)
88–117公里每小时
热带风暴 17.5–24.4米每秒(8–9级)
63–87公里每小时
热带低压 ≤17.4米每秒(≤7级)
≤62公里每小时
香港天文台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热带气旋等级
等级 风速
超强台风 ≥100
≥185公里每小时
强台风 81–99节
150–184公里每小时
台风 64–80节
118–149公里每小时
强烈热带风暴 48–63节
88–117公里每小时
热带风暴 34–47节
63–87公里每小时
热带低气压 22–33节
41–62公里每小时

强台风(英语:Severe Typhoon香港天文台使用缩写S.T.)是热带气旋等级的一种,各机构定义不一。大韩民国气象厅设该分级标准为近中心最大持续风速小时120至159公里,以10分钟平均风速计算。中国国家气象中心在2006年更改热带气旋分级制时增加此分级,近中心最大持续风速为每小时150至184公里,属于飓风级的风力,以2分钟平均风速计算;而香港天文台及澳门气象局分别在2009年及2018年使用新热带气旋分级制时,亦新增此分级,与中国国家气象中心唯一不同之处,则是以10分钟平均风速计算。

日本气象厅虽未在“台风”之上另设分级,但仍将达台风级别的热带气旋再以3种形容词表示详细强度(强的、非常强的、猛烈的),位处中间的“非常强的”(Very Strong)分级与“强台风”类似;不过日本气象厅将“非常强的”定义为接近中心最高持续风速85至104浬,即每小时157至193公里,门槛较“强台风”稍高。

采用新分级制后,首个令香港天文台发出十号飓风信号的强台风是2012年强台风韦森特

  1. ^ GB/T 1920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