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栻(1519年—1581年),字世寅,号凤竹直隶常熟县(今常熟市)。明朝政治人物。

徐栻

大明南京工部尚书
籍贯 直隶常熟县
字号 字世寅,号凤竹
出生 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直隶常熟县
逝世 万历九年(1581年)
直隶常熟县
配偶 娶浦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二名举人,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联捷三甲进士。授江西宜春县知县,惩治权相严嵩不法家人。三十一年正月选授南京湖广道试御史,十二月实授,三十五年三月考察以浮躁降调,谪浙江布政司都事,量移建宁府推官,迁饶州府同知。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寻擢右参议,逾月而丁继母张淑人忧。服除,起补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四十四年六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由湖广按察司副使升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1],二年六月晋按察使,四年二月升山东右布政使。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调江西左布政使,三月迁顺天府府尹,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兼理军务。

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升为南京工部右侍郎,三年九月南京工部尚书刘应节请开胶莱河,得到张居正支持,徐栻改任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会同山东官员开浚新河,结果耗费甚多,无功而返。[2]四年五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提督军务、巡抚浙江,六年三月升刑部左侍郎,八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十月被弹劾,令回籍听用。[3]

著作 编辑

刊《条例备考》24卷。

家族 编辑

曾祖徐孜,号稼轩。祖父徐鲲,号拙隐,配时氏。父徐天民(1476年-1534年),字觉甫,号思隐。母吴氏,赠孺人,继母张氏。兄徐英、徐俶、徐伋。

注释 编辑

  1.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1:隆庆元年二月癸卯 升福建按察使刘佃、江西按察使江珍为布政司右布政使,湖广副使徐栻为右参政,南京工科给事中甄沛为左参议:佃仍福建,珍、栻俱云南,沛江西;山东道御史张元卿、光禄寺寺丞万廷言,俱按察司佥事:元卿福建,廷言云南,提调学校。
  2. ^ 《明史·卷二二零》:初,王宗沐建议海运,应节与工部侍郎徐栻请开胶莱河,张居正力主之。用栻样兼佥都御史以往,议凿山引泉,计费百万。议者争驳之。召式还,罢其役。栻,常熟人,累官南京工部尚书。
  3. ^ 《国朝献征录·卷五十二》:张元忭,《南京工部尚书常熟徐公拭墓志铭》

参考书目 编辑

官衔
前任:
陈墀
明朝饶州府同知
1559年-1560年
继任:
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