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骏(17世纪?—1730年),字冠卿江苏昆山人,清代文人,刑部尚书徐乾学幼子,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恩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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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骏少年聪慧,师从周云陔,恃才狂放。同居京邸试礼部,周云陔督责严厉,竟被他以巴豆煮汤毒死,遂得“药师佛”之号。[1]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恩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雍正八年(1730年),他被怨家揭发其诗集中有“明月有情远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来源请求]之作,由于当时盛行文字狱,清廷以反诗论罪为“讥讪悖乱之言”。是年十月四日,经刑部等衙门议奏,被处死[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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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郎潜纪闻四笔‧卷一》载;“骏字冠卿,少聪慧,延孝廉周云陔为师。乡举后与其师同居京邸,孝廉管束极严,骏憾之,市巴豆入茗碗,孝廉暴疾遽卒。”
  2. ^ 《雍正实录·八年十月己亥》载:“刑部等衙门议奏,原任庶吉士徐骏,狂诞居心,悖戾成性,于诗文稿内,造为讥讪悖乱之言,应照大逆不敬拟斩立决,将文稿尽行烧毁。从之。”
  3. ^ 《清稗类钞·卷二十六》:徐冠卿以诗被诛 昆山徐健庵司寇之幼子冠卿,名骏,少聪慧,延举人周云陔教授。冠卿得乡举,与其师同入京,试礼部。师管束太严,冠卿以百部食之,卒于逆旅。其年,冠卿即捷南宫,入词馆。京师人有知其事者,题其混名曰药师佛。冠卿恃才狂放,怨者颇多。雍正初,怨家某以其诗有“明月有情远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之句,遂以出首。当刑部审讯时,有与司寇有瓜葛者,欲宽其罪,预告之曰:“实出无心。”及讯,冠卿仰见堂上有司员松江胡宗琳侍立于旁,与其师貌无异,乃大惊悟,供有心诽谤者,胡亦力争,遂画稿定罪。将正法时,所亲犹怪之,冠卿曰:“吾命也。”无他言。 《清稗类钞·卷二十六•第六十六》:世宗尝微服游于市,就一书肆翻阅书籍,时微风拂拂,吹书页上下不已。一书生见状,即高吟曰:“清风不识字,何必来翻书?”世宗以为讥讽也,旋下诏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