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
(重定向自愛慕)
情意、爱意、爱慕或喜爱之情[1][2][3]是指被熟悉的事物深深吸引,难以割舍的、性情、精神或身体上较罕见的状态,常常会和情爱的感觉拉上关系[4][5]。这种情感衍生出数个关于情绪、疾病、影响力和状态的哲学和心理分支。[6]“爱慕”(Affection)被普遍地用表示一种爱的感觉或形式,比好意或友谊有较高的层次。在道德伦理上,作家或会用这个词汇来表达长久和短暂的两种不同的状态和感觉。有些人会用激情来对比它这种独特感性元素。
通过言行简单表达的爱意可以产生各种各样的情绪影响,概括喜悦到不适至彻底恐惧。事实上,表达情感对施者和受者都有不同的实际影响。[7]
参考
编辑- ^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
- ^ 《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性宽仁恭爱,乡党故旧,虽行能与茂不同,而皆爱慕欣欣焉。
- ^ 《水浒传.第一一六回》:“方腊见柴进署事公平,尽心喜爱。”
-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愛意】. 中华民国教育部. [2016-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0).
-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情意】. 中华民国教育部. [2016-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0).
- ^ 17th and 18th Century Theories of Emotions > Francis Hutcheson on the Emotions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16-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1).
- ^ The Effects of Affection | Research Matters. researchmatters.asu.edu. [2015-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