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hrīhri巴利语hiri),佛教术语,字面意义为自我尊重,觉醒。是一种道德勇气诚实态度,使人能够面对与反省自己的行为,避免不道德的举动。在阿毗达摩传统中,被认为是一种心所,说一切有部将其列为大善地法之一。

其反义词为无惭(ā-hrīkya)。

概论 编辑

惭经常与并举,古代论师对其有不同定义,一说是指能够自我尊重,对于有德者有崇敬之心,不去做让人感到羞耻的事,称为惭。另一个说法,认为能够自我观察,反省,对于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羞耻,称为惭[1]

《大般涅盘经 · 梵行品第八之五》即《大般涅槃经卷第十九》云:

惭者,自不作罪; 愧者,不教他作。

惭者,内自羞耻; 愧者,发露向人。

惭者羞人,愧者羞天, 是名惭愧。

注释 编辑

  1. ^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四:“谓翻初释,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说名为惭。于罪见怖,说名为愧。翻第二释,于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为惭。观他有耻,说名为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