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鸣凤
应鸣凤(1510年—1569年),字时鸣,号梧冈,浙江衢州府西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应鸣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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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两淮盐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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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浙江衢州府西安县 | |
字号 | 字时鸣,号梧冈 | |
出生 | 正德五年(1510年)五月十二日 | |
逝世 | 隆庆三年(1569年) | |
配偶 | 娶徐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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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浙江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联捷壬辰科会试第九十二名,三甲第七十六名进士。工部观政,授瓯宁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二十年(1541年)五月因太庙发生火灾,改任工部营缮司郎中,辅助工部左侍郎潘鉴往湖广采办大木。升饶州府知府,转两淮盐运使[1][2]。
家族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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