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画院民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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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画院民居建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同仁路街86号,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四合院式川西民居,由成都画院占用。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
成都画院民居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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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
坐标 | 30°40′04″N 104°02′59″E / 30.66767°N 104.04970°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代末民初 |
编号 | 340 |
认定时间 | 2007年6月1日 |
建筑
编辑该建筑坐东朝西,东西长130米,南北50米,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它是一座四合院,有前中后三进。该建筑是市政府为了复兴历史上曾存在的蜀后主画院而搬迁至此的,原建筑本来位于成都东城,是两座晚清民居,1981年搬迁至现址青羊区支矶石街59号。[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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