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吉(1488年—?),字惟谦,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戴吉
大明
籍贯直隶徽州府婺源县
出生九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孙氏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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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八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三十二名,登第二甲第五十三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正德十年(1515年)五月考察,以才力不及降调,贬安陆州同知,升衡州府通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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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戴安义;祖父戴文炳,曾任封知州;父戴敏,曾任知府。母张氏(封宜人);继母詹氏。重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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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李文明
明朝衡州府通判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继任:
洪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