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殿华(1911年7月8日—1995年1月26日),字彦伯。辽宁省本溪县人,祖籍山东即墨,后迁居东北,世居辽宁本溪,民国九年(1920年)迁居黑龙江雅鲁县。民国37年(1948年)在兴安省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房殿华
个人资料
字彦伯
出生1911年7月8日
逝世1995年1月26日(1995岁—01—26)(83岁)
籍贯辽宁本溪
配偶谭典贞(第一届国民大会兴安省妇女团体代表)[1]
儿女房国刚、房国彦、房国颖

生平[2][3][4]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第一届国民大会兴安省妇女团体代表卢纫秋病逝,已依法注销其名籍,应由候补人谭典贞递补”。(72)台统(一)义字第3326号(72.06.14),总统府公报第4152号
  2. ^ “房殿华先生事略”、《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17辑、第159页
  3.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83页
  4.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79年6月、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