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俊(5世纪—441年),魏明元帝拓跋嗣之子,生母不详[1][2]

生平 编辑

泰常七年夏四月甲戌(422年5月8日),拓跋俊被封新兴王,加号镇军大将军[3][4][5]。拓跋俊年少时擅长骑马射箭,有许多才能技艺。太延六年(440年)四月,拓跋俊和浮阳公拓跋齐参与讨伐反叛的秃发保周[6][7]。拓跋俊之后因为犯法被定罪,于太平真君二年三月庚戌(441年5月4日),被降爵位为公[8][9][10]。拓跋俊喜好美酒和女色,多次超越法度,生母之前因为获罪而死,拓跋俊心怀不满,很是有违逆之心。被降低爵位的当年事发,拓跋俊被赐令自杀,封国被削除[11][12][13]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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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书·卷17》,出自魏收魏书
 北史·卷016》,出自李延寿北史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魏书·卷十七·列传第五》:建宁王崇、新兴王俊二王,并阙母氏。
  2. ^ 《北史·卷十六·列传第四》:建宁王崇、新兴王俊二王并阙母氏。
  3. ^ 《魏书·卷三·太宗纪第三》:夏四月甲戌,封皇子焘为泰平王,焘,字佛釐,拜相国,加大将军;丕为乐平王,加车骑大将军;弥为安定王,加卫大将军;范为乐安王,加中军大将军;健为永昌王,加抚军大将军;崇为建宁王,加辅国大将军;俊为新兴王,加镇军大将军;献怀长公主子嵇敬,封长乐王,拜大司马、大将军。
  4. ^ 《北史·卷一·魏本纪第一》:夏四月甲戌,封皇子焘为太平王,拜相国,加大将军;丕为乐平王,加车骑大将军;弥为安定王,加卫大将军;范为乐安王,加中军大将军;健为永昌王,加抚军大将军;崇为建宁王,加辅国大将军;俊为新兴王,加镇军大将军;献怀长公主子嵇敬为长乐王,拜大司马、大将军。
  5.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九》:夏,四月,甲戌,魏立皇子焘为太平王,拜相国,加大将军;丕为乐平王,弥为安定王,范为乐安王,健为永昌王,崇为建宁王,俊为新兴王。
  6. ^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后与新兴王俊讨秃发保周,坐事免官爵。
  7.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后与新兴王俊讨秃发保周,坐事免官爵。
  8. ^ 《魏书·卷四下·帝纪第四》:庚戌,新兴王俊、略阳王羯儿有罪,并黜为公。
  9. ^ 《北史·卷二·魏本纪第二》:庚戌,新兴王俊、略阳王羯儿有罪,黜为公。
  10. ^ 《魏书·卷一百五之二·志第二》:真君二年三月庚戌,新兴王俊、略阳王羯儿有罪,并黜为公。
  11. ^ 《魏书·卷十七·列传第五》:新兴王俊,泰常七年封,拜镇东大将军。少善骑射,多才艺。坐法,削爵为公。俊好酒色,多越法度。又以母先遇罪死,而己被贬削,恒怀怨望,颇有悖心。后事发,赐死,国除。
  12. ^ 《北史·卷十六·列传第四》:新兴王俊,泰常七年封。少善骑射,多艺。坐法,削爵为公。俊好酒色,多越法度。又以母先遇罪死,而己被贬削,恒怀怨望,颇有悖心。后事发,赐死,国除。
  13.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三》:魏新兴王俊荒淫不法,三月,庚戌,降爵为公。俊母先得罪死,俊积怨望,有逆谋;事觉,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