銮仪卫掌卫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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銮仪卫掌卫事大臣,全称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为中国清朝官名,是为正一品武官,额缺一人,为銮仪卫的总管长官,职责是掌管皇帝和皇后的仪仗车驾。相当于皇帝皇后出行的贴身保镖,相较于一般的侍卫,在出外时与皇帝之间的距离更为亲近,为负责清朝皇帝出外时警卫保驾的心腹重臣。

建置 编辑

顺治元年(1644年)时承接明朝制度设锦衣卫,并以指挥使为首长。二年(1645年),指挥使更名为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负责总领卫事。九年(1652年),改称掌卫事大臣

掌卫事大臣员额1人,品秩正一品武职,出缺时以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拣选补授。光绪中期,改由王、公、大臣内特简。[1][2][3][4]

工作内容 编辑

《皇朝通志·卷68·职官略五·官制五》:“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数与其班列。凡祭祀、朝会、时巡、大阅,则帅所司而散供之。”[3]

为銮仪卫的最高长官。且掌卫事大臣并非纯粹担当帝后出行时的警卫长或是出行时的仪仗队长,同时须负责安排皇帝御营或是行宫驻扎的所在地位置、护卫时的人数、距离、等级、兵种等事宜或是替帝后保管贴身物品的极重要心腹官员。

著名人物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清史稿·卷117》. 维基文库. [2020-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8). 
  2. ^ 嵇璜刘墉. 《皇朝通志卷六十八》.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6]. 
  3. ^ 3.0 3.1 欽定大清會典卷九十三.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6]. 
  4. ^ 朱金甫、张书才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工具书丛刊),页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