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
(重定向自搭便車)
顺风车(或者称为搭便车)是交通运输的一种,请求别人(通常是陌生人)乘坐其汽车或其他车辆包括出租车、捷运或其他大众运输工具等到目的地。如果去远距离目的地的话,很有可能需要靠不同的司机提供的许多个车程。表明需要乘坐顺风车的方法随国家而异,在美国与英国是举起一只拇指,在某些南美国家是手背向车,伸出食指。
原因
编辑乘坐顺风车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节省交通开支、没有或不能驾驶社会车辆,或者是因为公共交通工具不合适、暂停服务或班次过于稀疏。
对于许多人来说,顺风车是一种娱乐。能够免费旅行到遥远的地方,沿途遇上有趣的人,促使许多人乘坐顺风车。
“ | The hitchhiker is there so you can do your good deed for the day | ” |
——前世界横越大陆旅客、《Hitchhiking with a bike》的导师Max Neumegen提出顺风车的定义 |
上述定义的意思是“想顺风车的人在那里等著,刚好让你日行一善”。人们觉得你的自行车坏了,解释踏自行车在城市中行走然后顺利地到下一个位置,有自行车实际上使您能够获得接载,这是“旅游的终极方式”。
法律地位
编辑顺风车是历史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因此全球很少有地方以法律作出限制。然而,少数国家的法律限制在某些特定地点截顺风车。[1]在美国一些地方政府的法律禁止顺风车,而安全问题是其重要考虑。1946年新泽西州逮捕和监禁一名坐顺风车的人导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作出干预。[2]在加拿大,一些公路限制顺风车,特别是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安大略省400系列高速公路。在欧洲所有国家中的顺风车是合法的,并在一些地方甚至鼓励此行为,但在如高速公路等行人禁止进入的地方是非法的。
相比之下,有些地方司机不得不接载截车者。古巴政府车辆和货车司机,在车上有空座位时,必须接送欲乘车的人。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Nwanna,第573页
- ^ So You Won't Talk, Huh?. 时代杂志. 1946年11月18日 [2009年1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7月19日) (英语).
In her cell, Susan learned that it also (technically) forbids hitchhiking, and demands (by a law passed in 1799) that strangers be able to give a good account of themselves. ... Attorney James A. Major of 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demanded that she be given a new trial.
来源
编辑- 书籍
- Nwanna, Dr. Gladson I. (2004). Americans Traveling Abroad: What You Should Know Before You Go, Frontier Publishers, Inc., ISBN 18906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