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律
心理學原理; 冠軍試驗和錯誤作為學習的根源
(重定向自效率律)
效果律(英语:law of effect),1905年美国心理学家爱德华·桑代克以(尚未发展完全的)行为制约背后的一个概念为基底所提出的理论。而那个行为制约背后的概念,是“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下,可以得到满意的效果的反应在该情境下重复出现的几率会上升,而会得到不满意的效果的反应,重复出现的几率则会下降”。
[2]。
这个概念跟进化论的概念很像,如果一个特定的特质成为一个能让个体存活下来的优势,那个特质将会在这个物种之间持续存在。在效果律中有特别定义过的“满意的”与“不满意的”字词,后来被“ 增强”跟“惩罚”两字词替代。因为“增强”跟“惩罚”在操作制约中愈来愈常被使用。
历史
编辑效果律在很早的时候就被[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Conwy Lloyd Morgan用来讨论爱德华·桑代克的联结主义所说的“如果一个连结之后有个‘让人满意的状态’,那个连结会被加强,如果之后是‘让人困扰的状态’,连结会被削弱”。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PSYCHOLOGY: A STUDY OF MENTAL LIFE. www.gutenberg.org. [2019-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0).
- ^ Thorndike, E. L. (1911). Animal intelligence: Experimental studies. New York : Macmillan. Retrieved June 18, 20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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