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为表彰专业舞台艺术工作者而设立的奖项,综合奖方面分为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文华新节目奖和文华新剧目特别奖。单项奖分为文华剧作奖、文华词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等。[1]该奖始于1991年,一开始每年一届,1998年改为每两年一届,2004年改为每三年一届,并与中国艺术节奖两奖合一。[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刘忠心,张冠岚,孔瑛编著,戏剧工作文献汇编 文件·政策·法规卷 1984-2012,文化艺术出版社,2015.05,第193页
  2. ^ 《美丽宜昌》编审委员会编,美丽宜昌丛书 宜昌风物,武汉出版社,2015.10,第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