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县 (清朝)

新阳县清代江苏省苏州府所辖的一个

雍正二年(1724年),由于苏州府昆山县人口、赋税繁多,分出其东部设立新阳县,两县同城而治,同属于苏州府管辖。1912年(民国元年)撤废新阳县,并入昆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