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明
方应明(?—?),字晦伯,号巴心[1],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应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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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布政使司海防道右参政兼佥事 | |
籍贯 | 河南光州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晦伯 |
出生 | 七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汪氏 |
亲属 | 曾祖方绣,祖方仕臣,父方宁(监生),母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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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联捷甲辰科进士,历任壶关、洪洞二县知县,循良第一,以忌者迁松江府同知,督运有方,当事者著为令。四十二年(1614年),升南京户部员外郎,晋郎中,清工部银数万两。四十三年丁忧归,四十六年,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擢宁波府知府[2],举卓异,赐宴,擢浙江嘉湖兵备道副使[3]。转本省右参政,有擒海寇功,告归[4]。崇祯元年考察,为隙者中伤,入都自明,补顺天府司理(推官),转工部主事,以考工郎节省帑金数万,见忌归[5]。著有《心问园》等集。
家族
编辑弟耀明,中天启甲子亚元。
有子九,长子方鼎,贡士,能诗。六子方亨,江阴知县。余俱庠生[6]。
参考文献
编辑-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方应明,巴心,春秋,庚辰七月二十四日生,光州人,癸卯四十,会二百十一,三甲六十二,兵部政,乙巳授壶关知县,丁未调洪洞,庚戌升松江府同知,壬子升南户部主事,甲寅升郎中,管银库,乙卯丁忧,戊午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本年升浙江宁波知府,壬戌升本省副使,甲子升本省参政,乙丑致仕。戊辰考察,己巳补顺天府推官,升都水司主事,庚午革职。曾祖绣,祖仕臣,父宁,国学生。
- ^ 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除补简讨王应熊、宁波知府方应明。
- ^ 天启二年三月,升宁波府知府方应明为浙江按察司副使分巡嘉湖道;青州府知府柴寅宾为湖广按察司副使。
- ^ 天启五年八月,浙江海道右参政兼佥事方应明以病致仕。
- ^ 《明史·颜继祖传》:迁工科右给事中。(崇祯)三年巡视京城十六门濠堑,疏列八事,劾监督主事方应明旷职。帝杖斥应明。
- ^ 《光州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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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骆任重 |
明朝洪洞县知县 万历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
继任: 李桢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