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良永
方良永(1461年—1527年),字寿卿,号松崖,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方良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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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应天巡抚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字号 | 字寿卿,号松厓 |
谥号 | 简肃 |
出生 | 天顺五年(1461年)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逝世 | 嘉靖六年(1527年)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亲属 | (弟)方良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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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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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福建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1][2]。负责督逋两广,为广东右布政使刘大夏所器重,随后归还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升刑部员外郎,改广东佥事。跟随刘大夏平定琼州民变。
正德初年,方良永因反对刘瑾而被借海南杀人事而被贬。再起为湖广副使,再升广西按察使。检举揭发巡按御史朱志荣罪。迁山东右布政使,调任浙江左布政使[3]。曾上疏阻挡钱宁以制钞二万而纳贿敛财,因担心祸及其身,年其母年老,而上三疏乞休离去[4]。
明世宗即位,朝廷内外交相举荐。拜为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因母老上疏乞终养。都御史姚镆请求破格褒宠。尚书乔宇、孙交亦称其家无赢赀,应以侍郎潘礼、御史陈茂烈以前惯例,赐以廪米。世宗下诏每月给三石。久之,母卒,世宗下诏赐祭葬。服除,以故官担任应天巡抚,他尚在家中即赐敕。路经衢州事得病,上疏乞致仕,未报遽归而卒。死后有南京刑部尚书之命。讣闻上报,世宗赐恤如制,谥简肃[5]。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八》,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一》,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1):方良永,字寿卿,莆田人。弘治三年进士。督逋两广,峻却馈遗,为布政使刘大夏所器。还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擢广东佥事。琼州贼符南蛇为乱,大夏时为总督,檄摄海南兵备,会师讨平之。御史坐良永失利。大夏已入为本兵,为白于朝,赉银币。正德初,父丧除,待铨阙下。外官朝见毕,必谒刘瑾。鸿胪导良永诣左顺门叩头毕,令东向揖瑾,良永竟出。或劝诣瑾家,良永不可。及吏部除良永河南抚民佥事,中旨勒致仕。既去,瑾怒未已,欲假海南杀人事中之。刑部郎中周敏力持,乃不坐。瑾诛,起湖广副使。寻擢广西按察使。发巡按御史朱志荣罪至谪戍。迁山东右布政使。旋调浙江,改左。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1):钱宁以钞二万鬻于浙,良永上疏曰:“四方盗甫息,疮痍未瘳,浙东西雨雹。宁厮养贱流,假义子名,跻公侯之列。赐予无算,纳贿不赀,乃敢攫民财,戕邦本。有司奉行急于诏旨,胥吏缘为奸,椎肤剥髓,民不堪命。镇守太监王堂、刘璟畏宁威,受役使。臣何敢爱一死,不以闻。乞陛下下宁诏狱,明正典刑,并治其党,以谢百姓。”宁惧,留疏不下。谋遣校尉捕假势鬻钞者,以自饰于帝,而请以钞直还之民,阴召还前所遣使。宁初欲散钞遍天下,先行之浙江、山东,山东为巡抚赵璜所格,而良永白发其奸,宁自是不敢鬻钞矣。宁方得志,公卿、台谏无敢出一语。良永以外僚讼言诛之,闻者震悚。良永念母老,恐中祸,三疏乞休去。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1):世宗即位,中外交荐。拜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以母老,再疏乞终养。都御史姚镆请破格褒宠。尚书乔宇、孙交言,良永家无赢赀,宜用侍郎潘礼、御史陈茂烈故事,赐廪米。诏月给三石。久之,母卒,诏赐祭葬。皆异数也。服除,以故官巡抚应天,即家赐敕。至衢州疾作,连疏乞致仕,未报遽归,卒。后有南京刑部尚书之命。暨讣闻,赐恤如制,谥简肃。良永侍父疾,衣不解带者三月。母病,良永年六十余矣,手进汤药无少怠。居倚庐哀毁,称纯孝焉。素善王守仁,而论学与之异。尝语人曰:“近世专言心学,自谓超悟独到,推其说以自附于象山,而上达于孔子。目贤圣教人次第为小子无用之学,程、朱而下无不受摈,而不知其入于妄。”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