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元之(?—?),字德初,吴兴(今浙江湖州市)人。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张孝祥榜进士[1]乾道二年二月,真除秘书省正字。乾道五年五月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十月用为起居舍人,[2]十一月因“身居出纳言责之地,朋比相通”,被罢归。乾道七年,任衢州刺史,淳熙三年(1177年)知赣州[3]“治以严刻为能,近于酷吏”,[4]仅百日即罢去。[5]不详所终。与子施宿顾禧合著有《注东坡先生诗》,南宋乾道壬辰(1172年)刊刻,注释详尽,版刻优美,史称《施顾注东坡先生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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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湖州府志》
  2. ^ 《南宋馆阁录》卷七
  3. ^ 周必大《省文稿》卷二五《回施赣州元之启》有云: “远勤硕望,出镇雄藩,幕府一开,欢谣四达。”;罗愿《鄂州小集》卷一《送赣州施司谏奉祠归吴兴》诗,同书又有《水调歌头》,题云: “中秋和施司谏”, 句: “秋宇净如水,月镜不安台。郁孤高处张乐,语笑脱氛埃。”
  4. ^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二十二《施注苏诗四十二卷》以为“元之盖倾危之士,虽颇有文采而用心邪僻,务与君子为仇,其为治以严刻为能,近于酷吏。”
  5. ^ 邓广铭《辛稼轩年谱》载,辛弃疾任江西提点刑狱时,于淳熙三年弹劾赣州知州施元之 ,施遂奉祠离职,闲居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