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记者被香港警察殴打事件

明报记者被香港警察殴打事件,是指一名香港媒体明报》时任记者在2016年初采访旺角骚乱期间疑因遭受警员袭击,致使身体多处受伤的事件,该名记者被警察殴打的过程被拍摄后上载到互联网。其后他在《明报》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警署投诉,两年后,警察投诉课于2018年7月把其指控列作分别“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和“无法追查”,明报职工协会对此调查结果感到愤怒及强烈不满,要求复核结果。2019年,邓姓记者在2019年2月4日入禀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直指香港警务处违反法定责任及《香港人权法》,并索要赔偿。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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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新年期间香港旺角一带发生骚乱,时任《明报》邓姓记者前往采访,骚乱期间他登上一辆停驶的双层巴士上层进行拍摄工作,其后他被警方要求下车,有2至3名警员在该名记者离开巴士时抓住他的颈部,把他推下巴士并推倒在地,6至8名军装及便装探员随即冲前用警棍乱棍挥击他约15秒,尽管记者大声高呼表明自己的记者身份,但警员并无停止攻击行为,整个过程进行期间被数间传媒拍下。记者其后到医院治疗,证实他头部后方受伤流血需要缝合,手指大腿亦受伤流血[1][2]

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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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攻击后翌日(2月10日),遇袭记者报警并作出投诉,他表示当时已表明身份,亦有佩戴记者证,对被警察殴打感到莫名其妙。指控内容分别为“两至三名警员在巴士楼梯间抓住记者颈部及将记者推出巴士”、“被6至8名警员用脚踢及用硬物殴打”以及“以及警员没有依照警察通例配合传媒工作”[3][2]

事隔两年半后,投诉警察课在2018年7月通知记者,表示两项“殴打”及一项“行为不当”的投诉均不成立,对于记者指控“在巴士楼梯遭2至3名警员抓住颈部及推出巴士外”以及“警员没有依照《警察通例》配合传媒工作涉行为不当”,投诉警察课表示没有充份证据证明有关投诉真实性,亦无法确定被投诉警员的身份,故两项指控被列“无法追查”,而对于记者“离开巴士后被6至8名警员殴打”的指控,投诉警察课认为有若干证据支持,但未能充份证明投诉属实,故列“无法完全证明属实”,但会通知有关人员作适当纪律行动,又指该案件已被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审阅,即委员会同意调查结果[1][4]

各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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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发表声明表示对调查结果深感遗憾,严正要求警方更彻底调查事件,并谴责涉事警员的行为。被袭击的记者则表示不能理解及接受事件在被多间传媒清晰拍摄下,相关投诉仍然被列为“无法追查”及“无法完全证明属实”,他表示会要求复核,并考虑循法律途径追究。明报职工协会则就警方回应表示强烈不满,对调查结果感到愤怒,质疑警方是否有意“放生”,又要求警方及监警会重新复核相关决定,并去信及约见监警会主席梁定邦,以表达关注及不满,并研究其他法律追讨的可能[2][1]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对相关调查结果感到愤怒及难以接受,批评警方调查结果理据互相矛盾、使用“语言伪术”,以及企图混淆视听让事件不了了之。关注香港人权状况的民间组织“民权观察”指出,警方在传媒录影片段佐证相关殴打指控下仍将投诉列为“无法完全证明属实”,然而警方又称将采取适当纪律行动,是“此地无银”,该组织督促警方及监警会公开调查报告,让公众了解相关决定的理据,又称事件也反映了投诉机制存在缺陷[1]

要求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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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4日,事主入禀区域法院,指警务处违反法定责任及《香港人权法》,并索要赔偿[5]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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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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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群警打明報記者 警:無法追查  工會憤怒:證據確鑿 有意放生. 香港苹果日报. 2018-07-03 [2019-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2). 
  2. ^ 2.0 2.1 2.2 【短片】明報記者遭警員圍毆 三投訴兩列「無法追查」 一列「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明报. 2018-07-02 [2019-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6). 
  3. ^ 明報記者報案稱旺角騷亂時被警毆. NOW新闻. 2016-02-10 [2019-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7). 
  4. ^ 旺角騷亂明報記者疑遭警方襲擊投訴不成立 工會促覆核. 香港电台. 2018-07-02 [2019-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2). 
  5. ^ 李慧娜. 表明採訪仍被打《明報》前記者指警違《人權法》入稟索償. 香港01. 2019-02-04 [2019-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