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槐
晋应槐(1533年—1607年),字植吾,号似斋,人称念冲先生,山西平阳府洪洞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晋应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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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宁夏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洪洞县 |
字号 | 字植吾,号似斋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五月初二日 山西平阳府洪洞县 |
逝世 | 万历三十三年(1607年) 山西平阳府洪洞县 |
配偶 | 娶郑氏,封安人 |
亲属 | (子)晋承宠、晋承赐、晋承命、晋承忠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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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山西乡试第二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二百三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九名进士[1][2]。通政司观政,授中书舍人,三十七年(1558年)擢吏部验封司主事,升员外郎,升吏部文选司郎中,掌铨政。徐相国(徐阶)、黄少宰为其私人请,峻拒之。秩满,例举一人自代,司马某以其子为言,弗应,四十三年(1564年)九月擢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会司马晋冢宰,嗛前事,隆庆三年(1569年)正月借京察典谪运判,迁广平府同知,四年七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兼理兵备,五年十一月升山西左参议。矿贼起河北,遣勇士二十人佯为贾客,入贼垒,缚其渠魁以出。高拱掌内阁,晋应槐致书高拱,得以升迁。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由陕西左参议升陕西按察副使,整饬固原等处兵备兼理屯田。靖宁告变,将士请用兵,不许,用计散遗之,二年丁母忧归。五年十一月复除湖广副使,六年八月升湖广右参政,刊屯约四章,按侵夺者寘于法。迁湖广按察使,景王府第毁于火,府僚聚饮所致,卒正其罪,尚书何某为之请,不听。八年十二月升湖广左布政使。当大比,江陵相介学使者有所属,却之。九年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下令市马不得逾额,灵州守将为凶卒所杀,擒治如律,后为湖北理官诬奏,十一年二月被弹劾回籍听勘。巡按核实,疏其枉,以原品调南京,因谢政归。年五十致仕,卜筑城北之北溪,日手黄庭一编,优游林下凡三十五年,卒年七十五[3]。
家族
编辑曾祖晋锺;祖父晋伟,元城县丞;父晋朝臣,号厚斋,嘉靖十九年举人,户部员外郎。母张氏(1513年-1574年),封太安人[4][5]。弟晋应龙、晋应兆、晋应庚、晋应麟、晋应鸾、晋应期。子晋承宠,进士;晋承命、晋承忠,俱举人。孙晋淑抃,进士;晋淑程、晋淑文、晋淑周,俱举人。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4403:晋应槐,字植吾,号似斋,人称念冲先生,洪洞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中书舍人,擢吏部主事,官终宁夏巡抚。年五十致仕,优游林下,卒年七十五。
- ^ 张四维《封宜人张氏墓志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