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公伸臂桥
曲公伸臂桥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文物年代判定为民国。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曲公伸臂桥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麦日乡曲公村曲公组,架设于水洛河(又名“无量河”〉之上。建于民国初期的曲公伸臂桥,桥长25米,两头宽6.2米,中间窄,最窄处只有1米宽。该桥底座从侧面看呈倒三角形,立面呈梯形,底边对角直径约为5米×10米,仅桥墩外观就有60层组合体,伸臂挑7檐,暗中夹层数级,全用20多公分至40公分的松树园木及块石相互搭配,层层叠叠挑梁悬臂,挑梁错落有致,悬臂伸出有力,经久耐用至今。曲公伸臂桥结构独到,是在古代一种叫“交桥”的基础上,巧妙的应用古人发明的“公母桦”及斜插样的力学原理搭建而成,具有藏式古代桥梁建筑风格和地方民族特色。2006年,曲公仲臂桥被木里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曲公伸臂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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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 |
时代 | 民国 |
编号 | 478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