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得禄(1474年—?),字天与,湖广郧阳府郧县民籍江西吉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曾得禄
大明兵部职方司主事
籍贯江西吉水县
出生成化十年甲午七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高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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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戊午科湖广乡试第四名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七名,三甲第四十五名进士[1][2]。性磊落,不务细琐,厯官兵部职方主事,出镇山海关,边烽无警,及卒,衣衾仅能蔽体,著有《镇东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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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曾普明;祖曾辉郁;父曾泰。母杨氏。具庆下。弟得名、得寿[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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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