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拉丁语Ultimatum),是指一个团体向另一个团体提出的最后的条件,是一种最高威胁:表明或意隐含着如果条件不被接受就以严厉的惩罚相威胁的声明,尤指在外交谈判中这样的声明。中文早期亦有按音译成“哀的美敦书[1],其语源为拉丁语中“最后一个”。外交上的最后通牒通常是没有谈判余地的最后要求。如果最后通牒不被接纳,下一步就是严厉的制裁,甚至是宣战。有时候,有意宣战的国家会以最后通牒为开战手段。这些通牒一般含有较苛刻的条款,而开立者知道对方是不会全盘接受的。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由奥匈帝国塞尔维亚王国发出的七月最后通牒(通牒被无视);以及1939年3月纳粹德国立陶宛发出交还梅梅尔最后通牒(通牒被接受)即属此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严重的外交警告是“勿谓言之不预也”,被广泛视为其动用武力或者更广泛意义上准备开战的信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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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舜臣. 《大江不流》. 马关条约谈判期间,李鸿章曾电报天津海关观察使盛宣怀:‘伊藤两次哀的美敦书,云无可商改。现约明日会晤即定。欲保京城,不得不尔,以后看各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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