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珠清朝官服的一种佩挂物,挂在颈项垂于胸前。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卫和京官等,均可佩挂朝珠,并且可作为皇帝所赏赐的物品。[1]凡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翰林科道官、公主、福晋及五品官命妇以上,朝珠均使用杂宝及诸香制作。[2]朝珠两旁共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另一边两串,名为“纪念”;另外有一串珠垂于背,称背云。

朝珠

朝珠源于佛珠,共108颗,每27颗间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颗,称分珠或佛头,据说象征着四季,而朝珠的质料也不尽相同。由于清朝皇帝笃信佛教,本是闲时用来念佛的。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允裪. 乾隆朝大清會典. 北京. 1763. 
  2. ^ 允祹. 大清会典(乾隆). 北京. 古籍: 卷三十 礼部 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