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
(重定向自期房)
期房,为地产物业市场的名词,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动产期货,指预售的尚未完成的地产发展项目。房屋预售许可证则俗称楼花。
在中国大陆,期房阶段开始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建筑完工,开发商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获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之后,房屋即成为现房。这一售卖期房的模式在中国大陆被称为预售制[1]。
在香港,该地产项目如果还未有政府当局发出的入伙纸,也定义为期房。
地产发展项目以期房方式发售,对地产发展商最有利,在现金流方面而言,先收钱,一年半载之后才交货。 在物业买家方面,投资风险是最高,因为有“隔山买牛”的现象,除了有现金流、银行按揭、利息等风险之外,还有例如发展商的诚信、当地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烂尾楼及缩水楼等潜在风险。
起源
编辑以往房屋是先建后售。1953年底,由霍英东在香港油麻地公众四方街(今众坊街)新楼建案时,首创动工兴建前先交订金、分期付款方式售屋,有如开花(付钱)结果(建成),称作“卖楼花”[2]。
台湾则是1960年代后期开始以“预售屋”手法销售房屋[3]。
期房优点
编辑- 签订后,头期款可以分阶段付款,不需要一次准备大量资金。
- 房屋全新完工。
- 楼层或房型选择较多。
- 可以依照需求客制化变更。
参考资料
编辑- ^ 中国多省“防疫账本”凸显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广东花了711亿元. BBC News 中文. [2023-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9) (中文(简体)).
- ^ 冷夏. 第十二章 世界首創 分層出售樓花. 《霍英東全傳》.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5-03. ISBN 978-7-104-02056-1.
- ^ 游淑满、曾明逊. 預售屋代銷業法制規範之經濟分析. 财产法暨经济法 (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 2009-03, (17): 93–13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延展阅读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这是一篇与建筑学或建筑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这是一篇经济学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