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

本溪满族自治县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东部,为本溪市所辖自治县。自治县政府驻观音阁街道。

本溪满族自治县
满语ᠪᡝᠨᠰ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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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
本溪满族自治县在本溪市的位置
本溪满族自治县在本溪市的位置
坐标:41°17′54″N 124°07′17″E / 41.29836°N 124.1214°E / 41.29836; 124.1214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辽宁省本溪市
下级行政区
12
面积
 • 总计3,342.39 平方公里(1,290.50 平方英里)
人口(2020年底)
 • 总计常住人口 23.09万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电话区号24
车辆号牌辽E
网站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

本溪满族自治县属长白山脉东南延续部分。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处中纬度,属于北温带湿润气候区,季风和大陆性气候明显。水系主要为黄海水系和渤海水系。

历史 编辑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划辽阳、凤城、兴京三县边地设置本溪县,大量满族人迁入境内居住,后陆续又有山东、河北、云南等地移民至此。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境内汉、满两族杂居,互有通婚,互为融合,逐步形成了汉、满共有的生活习俗。而朝鲜族、回族则大部保留本民族特色生活习俗。其他民族人口稀少,生活习俗基本随同汉、满两族。

民国元年(1912年),奉天府改为奉天省,本溪县属奉天省东边道。民国17年(1928年),张学良东北易帜,改奉天省为辽宁省,改隶辽宁省。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民国21年(1932年),建立满洲国,将辽宁省改为奉天省,本溪县隶属奉天省。民国28年(1939年),满政权将本溪湖街、宫原一带(今本溪市平山区一带)从本溪县划出,设置本溪湖市。民国34年(1945年)冀热辽军区十六军分区部队(中共军队)进驻本溪,复置本溪县,隶属辽宁省。民国35年(1946年)4月,改隶辽东省第三专员公署。10月,撤销本溪湖市,将市区并入本溪县。民国37年(1948年)10月27日,东北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入本溪境。10月30日,开始总攻,在31日,占领本溪全境,国民政府对此地的管辖结束。其后,本溪县属安东省。1949年,安东省、辽宁省合并后,属辽东省。

1949年,安东省与辽宁省合并,成立辽东省辽西省,本溪县隶属辽东省。

1952年,本溪县撤销,并入本溪市,设郊区。

1954年,辽东、辽西省合并,设辽宁省

1956年5月,复置本溪县,划归安东专区。后改由本溪市代管。

1959年,本溪县正式隶属本溪市,4个公社由本溪县划出,设立本溪市牛心台区。

1989年9月,撤销本溪县,设立本溪满族自治县。

行政区划 编辑

本溪满族自治县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10个、1个[1]

观音阁街道、​小市镇、​草河掌镇、​草河城镇、​草河口镇、​连山关镇、​清河城镇、​田师傅镇、​南甸镇、​碱厂镇、​高官镇东营房乡

人口 编辑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本溪满族自治县常住人口为230850人。[2]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