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则(620年 - 651年),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母王才人。

621年,封荆王,633年,上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638年,因为所穿冠服位阶僭越,而免官。

643年,任澧州刺史,态度改变,开始精励政务,名声显著。651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唐高宗登望春宫望其灵车,恸哭失声。无子,过继霍王李元轨之子李绚为后,龙朔年间李绚为南昌王。

传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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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唐书》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彭王元则传
  • 新唐书》卷七十九·列传第四·彭王元则传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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