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礼(1529年—1607年),字子立直隶凤阳府颍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学礼
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凤阳府颍州
字号字立甫
出生嘉靖己丑十二月八日
逝世万历丁未十二月三日
配偶娶蔡安人,继娶梁氏、杨氏
亲属(子)李应麟、李应凤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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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乡试第九十八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三名,二甲第五十五名进士[1][2]。除南京户部主事,出任处州府知府。隆庆三年(1569年)三月考察不及降调,左迁胶州知州,五年升河间府同知,复擢南京户部员外郎,改吏部稽勋司员外郎。万历二年(1574年)擢陕西参议,守关南[3]。复除湖广左参议,五年(1577年)八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以母老乞休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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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宣;祖父李玉;父李臣,母张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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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万历二年十一月癸酉,升山东佥事贺溱为甘肃行太仆寺少卿,南京吏部稽勋司员外李学礼为陕西参议。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大韶
明朝处州府知府
隆庆年间
继任:
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