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揆(?—?),号鹿胎云南曲靖府南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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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云南乡试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大理寺观政,授铜梁县令,有政声。六年补浙江海盐县知县,丁忧归。崇祯二年补孟县,澹静慈惠,政简刑清,民号李佛。兼精青乌家言,谓邑地青龙逊强处弱,又水奔不聚,遂建锁水阁于县东南五里,阁高五丈余。谓后科名当盛,且有入翰林者。后皆如言。盗魁李小泉聚众称称王,希揆练民兵,出奇策生擒之。四年调河内县,五年擢吏部稽勋司主事,历验封司[1]、考功司。吏科给事中曹履泰疏纠李希揆骤躐典铨,希揆嗾大珰王永祚使诬履泰下狱,论戍岭南。六年降湖广按察司知事,八年升南大理寺右评事。归建兴古书院于府治南宁县报恩寺侧。卒年四十一[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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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李思揆,善草书,雅与王觉斯善,书法亦濒相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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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长编卷之六十四》崇祯五年十月,以李希揆为验封司主事。
  2. ^ 《南宁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