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 (1960年)

内蒙古政治人物、贪腐金额达30亿元人民币

李建平(1960年5月—2024年12月17日),河北霸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原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落马,其案件涉及金额30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小官巨贪,超过了华融集团董事长赖小民(17亿元)和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7.17亿元)的总和,该案因此被称为“内蒙古反腐第一大案”。[1][2][3]

李建平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1年3月—2018年9月
前任常志刚
继任李晓东
个人资料
出生1960年5月
 中国河北省天津专区霸县
逝世2024年12月17日(2024岁—12—17)(64岁) 处决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85年1月加入-2019年8月22日被开除党籍
儿女李苏超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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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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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5月,李建平出生在河北省霸县。1982年8月,李建平到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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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李建平出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1988年10月转任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

1990年10月,李建平出任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1996年3月转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次年5月兼任水资源管理局局长。2000年9月,李建平再兼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04年6月升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3月,李建平转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11月,因在担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域内企业出现违规用水、破坏水资源等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4]

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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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李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

2019年8月22日,李建平遭到“双开”处分,被开除党籍,免去公职。通报称其“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涉案财物随案移送。[6]

李建平的下属原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因贪污受贿1.7亿在2014年7月落马,2020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7]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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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李建平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建平贪污所得及孳息、挪用公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其中贪污罪涉案金额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受贿罪涉案金额5.77亿余元,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此外,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赵文远(已判刑)长期交往、关系密切、相互勾结,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8][9]李建平其涉案金额远超赖小民赵正永的总和。[10]

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案二审作出宣判,驳回李建平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11]同年12月1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12]

兴趣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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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中,李建平经常陪一些省部级领导打麻将。李建平贪污受贿的钱财部分花费在赌博,其余大多用在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收藏名酒数万瓶。[10]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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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的儿子名叫李苏超,原内蒙古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持股33.3%,已经逃往海外。[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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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于泽远. 金额远高于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 内蒙官员李建平成“第一贪官”. 新加坡联合早报. 2021-08-13 [2021-11-27]. 
  2. ^ 内蒙古反腐第一案:“巨贪”30亿,被查前还妄想转走2亿. 澎湃新闻. 2021-11-27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7). 
  3. ^ 以涉案30余亿的李建平案为镜鉴,内蒙古要在开发区系统全面查清事、查清人. 新浪. 2021-11-26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7). 
  4. ^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凤凰网. 2017-11-17 [2022-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9). 
  5.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2018-09-07 [2022-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9). 
  6. ^ 刘懿德.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双开. 新华社. 2019-08-23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7. ^ 落马5年半才被判小官巨贪1.7亿:受贿200多次记不住名字. 腾讯. 2021-11-12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7). 
  8.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新华网. 2022-09-27 [2022-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6). 
  9. ^ 厅官李建平一审获死刑,曾被称为内蒙古反腐斗争史上第一大案. 澎湃新闻. 2022-09-27 [2022-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8). 
  10. ^ 10.0 10.1 10.2 周群峰. 远超赖小民赵正永之和 国家级开发区书记涉案30亿背后. 中国新闻网. 2021-08-13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7). 
  11. ^ 维持死刑判决!内蒙古落马官员李建平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二审宣判!. 2024-08-27 [2024-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28). 
  12.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 2024-12-17 [2024-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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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常志刚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1年3月-2018年9月
继任:
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