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汝宁府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人,明朝工部尚书。
元朝至正末年,其担任河南行省都镇抚[1],后归顺明朝。洪武元年,担任工部侍郎[1]。洪武六年,升工部尚书[2]。洪武八年,担任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3]。次年返任工部尚书[4]。洪武十年,任福建都转运塩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