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景泰举人)
李春(15世纪—15世纪),字初阳,号熙台,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李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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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监察御史 | |
籍贯 | 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县 |
字号 | 字初阳,号熙台 |
亲属 | (子)成化二十一年拔贡李侃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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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李春是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天顺六年(1462年)授应山知县,就任后立刻课农桑、明学术、简租赋、训孝悌,沿河立堤以防洪水,人门都称颂其德,称为“李公堤”,九年内治行第一,升监察御史巡按北直隶、福建,刚直令应山士民追思,入祀名宦祠[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桐城续修县志》·卷十二·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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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钺 |
明朝应山县知县 1462年-1471年 |
继任: 蒋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