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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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贞(17世纪—17世纪),元亮陕西汉中府洋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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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贞是万历二十九年进士李乔岱之子,在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2]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大理寺评事,平反冤狱,升任礼部主事,弹劾药库虚耗。十六年(1643年)他回乡,次年(1644年)得知李自成攻陷北京,因此在宝台隐居不再出仕,抱恨而没,入祀乡贤祠[1][3][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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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洋县志·卷八》:李景贞,字元亮,乔岱次子,崇祯甲戌进士。授大理寺评事,昭雪冤狱,擢礼部主事,剔药库耗羡之弊;癸未归里,甲申闻闯逆之变,弃家遁入宝台,抱恨而没,崇祀乡贤。
  2. ^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八·选举》:天启 元年辛酉科(举人) …… 李景贞 洋县人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同(寇慎)时陕西遗臣:……洋县则李景贞,字元亮,崇祯七年进士。礼部主事。隐宝台。
  4. ^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李景贞 进士官礼部主事,主政明于大义,卓立不群。李贼之变,弃家遁入宝台,抱恨而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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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
  •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
  • 光绪《洋县志》·卷八
  •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八·选举